支付方式公司不应因第三方恶意而受到谴责
结帐平台成为在线销售场景中必不可少的虚拟空间,促进信息产品和数字服务(例如课程电子书和指导)的销售。这些公司通过 Pix 信用卡和银行单等处理和管理在线支付。需要强调的是,此类技术和支付公司不对所销 玻利维亚电报号码数据 售的产品进行任何管理。换句话说,他们专门负责处理金融交易,而不托管销售网站或对其进行任何控制。
责任界定
支付方式公司充当交易服务商,类似于实体店中使用的信用卡“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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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类比很好地说明了结账公司的角色:一种支付工具,无需直接参与所销售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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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产品质量合法性和交付的责任完全由卖家承担,将责任延伸到销售中使用的结账平台是不合理的。
支付方式公司仅充当处理银行交易的中介,不参与买卖双方之间的直接商业关系。
免除欺诈责任
因此,支付方式公司不应因卖家的欺诈或诈骗而承担责任并被责令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它严格在金融中介的范围内行事,不干扰所销售的产品。
责任必须完全归咎于恶意利用该平台进行非法行为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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